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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筑府办通〔2010〕10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0年10月9日,省委常委、副省长黄康生在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今年以来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关于进一步夯实工作措施,全面加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实现作出重要指示,会议决定于10月下旬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召开一次全省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并将抽调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督察组,赴全省各地开展联合大检查。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会议精神,促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确保我市今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进行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目标实现。

  二、检查方式及重点

  (一)检查方式

  此次安全大检查采取各区(市、县)(含金阳新区,下同)自查和市检查组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工作由各区(市、县)组织安监、交通、公安交警、农机监理等相关部门进行,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二)检查重点

  1.区(市、县)客、货、危化物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主要检查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车辆技术状况及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客运站场落实源头管理及“三关一监督”情况及公交车辆、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化物品运输车辆是否全部按规定安装使用GPS,是否存在驾驶人故意遮挡、损坏GPS终端情况。

  2.区(市、县)交通、公安交警部门是否继续强化路面管控,加大道路交通力度。是否联合交通、农机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驾驶人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所驾车型不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拖拉机及低速货车违法载人、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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