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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双拥共建(拥军)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自愿自主、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引导,坚持自愿参与,量力而行,不搞硬性摊派、强迫命令。

  (二)双赢互补,务实高效的原则。坚持精神文化建设为主,精神互助与物质支持相结合的方向,找准军地双方互相支持的结合点,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各项工作,实现部队建设和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建设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军民共建活动。

  1、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围绕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把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为主要内容的国防教育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开展公共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官兵中培育讲信誉,守信用,以诚待人,言而有信,不侵犯他人利益,忠实履行公民义务的良好品质,激发官兵、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的爱国之心、报国之情、强国之志。

  2、共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文化。把提高文化素质作为军民共建的主要任务。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国防教育,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部队的人才队伍建设。军地联合举办“军营一日”、“企业一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体育竞赛活动,丰富官兵、员工的文化生活,把部队的优良传统融入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管理之中,培养员工遵章守纪、团结合作、爱岗敬业精神。共建双方共同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增强驻筑部队官兵市场经济意识,拓展官兵视野,提高综合素质。

  (二)支持部队建设。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优势,开展科技拥军、法律拥军、文化拥军活动,支持部队建设,力所能及地帮助驻筑部队改善训练、工作、生活条件,帮助官兵解决实际困难。

  (三)开展公益活动。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公益事业活动与支持国防建设结合起来。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帮助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问题。

  (四)支持征兵优抚安置工作。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数量大、就业岗位多的优势,主动为国家分忧,创造条件吸纳下岗伤残军人、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就业并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帮助解决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要激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青年职工踊跃参军,履行国防义务,大力支持征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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