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发布后,各地要及时分析预警灾害的影响,按规定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科学、有效的防御措施,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同时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查险排险,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各地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气象灾害救助、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确保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五、不断强化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保障体系
(一)提高气象灾害科技保障能力
气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着力提升气象灾害监测和预报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开展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我市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增强我市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二)加大对气象防灾减灾资金投入力度
各地要建立和完善气象防灾减灾资金投入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实际需要纳入财政预算。将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指挥、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方面的投入,不断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格局。
各部门应建立互联互通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灾害应对工作的协调联动,气象、民政、国土、建设、公安、消防、交通、电信、水利、农业、卫生、环保、安监、林业、旅游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形成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合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对气象灾害的防范意识
各地对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和气候变化科普宣传工作应给予足够重视和支持。要加大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根据气象灾害分布的特点和防御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公众自救能力,增强公众抗御各类气象灾害的信心。要通过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网络、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宣传气象防灾减灾知识,重点加强对中小学生、农民的气象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遇有突发气象灾害新闻媒体要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