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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可按上述要求,先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修改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后全面推开;也可参照以上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村级民主自治程序并组织实施。
  三、切实加强党对村级民主自治工作的领导
  (一)搞好督促指导。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要把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和涉农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分析当地村级民主自治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州、县市组织和民政、涉农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调研指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把这项工作与我州正在开展的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和彝区健康文明新生活运动、“百乡扶贫”、“万名干部下基层”、“千村党建富民、共建美好家园”等有机结合起来,搞好建章立制,补充新的《村规民约》。要强化乡镇党委书记的直接责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具体责任,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各项制度的进一步落实。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群众意见大的要督促整改。
  (二)加强组织建设。要按照“四有”(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有场所议事)、“五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目标要求推进村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落实“一定三有”(定职责目标,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政策,建设群众信得过、“双带”(带头发展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的好班子;明确村党组织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的职责和任务,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开展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扩大党在农村新型组织的覆盖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大力营造“拼干部、比工作、赛作风、争一流”的干事创业氛围。村党组织要带头模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事项党内民主讨论决定,防止个别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要完善村党组织选举、党务公开、党员联系群众等制度,发挥党内民主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对村委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加强领导,主动支持其依法依规开展活动;要善于通过启发教育、示范引导、民主讨论等办法开展工作,努力提高组织和动员群众的能力。
  (三)健全配套制度。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职责任务,建立健全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村“两委”之间的团结合作。规范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办法,完善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确保沟通渠道畅通、信息交流充分。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凡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决策的均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对构成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违法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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