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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0-2012年)指导意见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0-2012年)指导意见的通知
(盐政办发〔2010〕1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直各单位:
  《关于开展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0-2012年)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于开展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0-2012年)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0-2012年)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改善我市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提升综合竞争力重要举措,是有效预防疾病发生和流行、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的有效措施。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市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卫生面貌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增强。但我们也应当看到,在工业化、城市化进一步加快的同时,脏乱差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新农村建设要求和小康进程不相适应。对此,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意义,切实增强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组织动员全社会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水平。
  二、明确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城乡统筹、分类指导、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精心组织,齐抓共管,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大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群众卫生习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主要目标
  通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到2012年底城乡环境卫生突出问题基本解决,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卫生意识明显提高。具体目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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