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盐政办发〔2010〕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全市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及时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广告在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全市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一)广告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意经济中的重要产业,在服务生产、引导消费、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文化发展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全市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二、把握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广告监督管理的重点,切实提高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效性
(二)重点加强对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医疗、药品、保健品等广告的监管。要站在关注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严厉查处在广告中使用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名义和形象作虚假疗效证明,不科学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的医疗、药品广告;严厉查处违反《
广告法》、《
食品安全法》规定,宣传治疗作用的保健食品广告;严厉查处以人物专访、专家讲座、纪实报道等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普通商品冒充医疗器械宣传治疗作用,夸大疗效的广告;严厉查处含有淫秽、迷信、色情内容或格调低下的不良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三)高度重视对涉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违法广告的监管。加强对非法出国留学、劳务输出中介和各类虚假招生、招工广告以及欺骗性征婚广告的日常监测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虚假违法广告,不断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对其中涉及面广、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要抓住不放,排除阻力,一查到底。
(四)积极探索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网络广告的监管。积极应对利用新媒体、新科技手段发布网络广告的新情况,以辖区自设性网站和本地广告主为主要监管对象;切实加大监测和检查力度,不断规范网络广告发布行为,营造良好的网络广告环境。通信管理、公安、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对网上不良广告及虚假违法信息的删、关、查工作,依法严厉处罚为淫秽色情网站提供广告、链接等推介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重点查处网上非法“性药品”和性病治疗等虚假违法广告,有效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建设文明健康的网络广告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