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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电教软件征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电教软件征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淄教电字[2010]9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电教软件征订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0)3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并结合以下要求,扎实做好中小学电教软件的征订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电教软件征订工作的认识。电教软件是教育信息技术的重要支撑,各区县要按照省教育厅有关电教软件征订的意见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作落实。电教软件征订工作关乎教育信息化的整体效益,尚未做到电教费集中管理、专款专用的,要加强整改,尽快做到集中管理、专款专用。
  二、对2010年秋季中小学电教软件做到足额征订。前期应用取得显著成效的优质电教软件要重点征订,部分高中学校征订缺口较大的问题要重点予以解决。2010年秋季电教软件征订单汇总上报时间为2010年9月底。
  三、加强电教软件应用工作。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电教软件教学应用研讨、评比评选活动,加强对电教软件应用的指导,着力提高应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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