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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 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池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1、住院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院;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

  3、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

  4、幼儿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2、县级以上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3、办公场所为高层建筑的中央驻冀机关单位。

  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

  1、县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

  2、县级以上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1、候车厅、候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

  2、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1、任一层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或总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2、博物馆、档案馆;

  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的发电厂,电压220kv以上的地区变电站,县级以上供电公司。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1、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企业;

  2、总容量500立方米以上的可燃气体和液化石油气的灌装站、调压站;

  3、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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