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验收总结阶段(5月5日至5月10日)
入户核对结束后,试点单位要选择一至二个自然村(居)进行抽查,认真比对核实户口资料,考评户口整顿质量,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复核修正,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和措施,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检查验收后,试点单位要将户口整顿的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并就户口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质量、经验问题等情况进行梳理总结,上报试点工作总结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户口整顿是人口普查工作的基础,是当前公安机关推动“三项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公安机关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厅的部署上来,切实提高对户口整顿试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证户口整顿试点工作地深入开展。省公安厅成立全省户口整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厅长张士良任组长,户政管理处长吕树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户政管理处,具体负责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导检查。各市也要根据省厅部署,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事机构,认真落实户口整顿必需的人、财、物,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户口整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而且政策性强,要把宣传工作贯彻始终。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条幅、板报等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户口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宣传解释有关政策,使广大群众受到一次户籍管理法规、政策的教育,提高对人口普查和户口整顿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户口整顿的自觉性,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参与和配合。
(三)统筹兼顾,科学实施。由于今年的户口整顿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六普”的需要,做到统筹兼顾,科学谋划,保证试点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协调进行。一是要与“三项重点工作”暨“三项建设”工作紧密结合,通过民警走访和办理户籍,进一步规范户政管理工作,密切警民和谐关系;二是要与全省城市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和入户访查工作相结合,切实掌握社区实有人口基本情况,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与“追逃”行动相结合,通过入户核对,及时发现、登记未落实常住户口、身份不明的外来人员,从中发现在逃人员;四是与加强和完善户籍档案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充实、完善户籍管理簿册和档案建设,促进户籍档案建设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