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对市属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进行专项督导的预备通知
(便函〔2010〕92号)
市属各有关学校: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2010年度面向中等及以下教育检查评估项目计划》(淄教发〔2010〕3号)的要求,拟于11月份对市属普通高中学校2010年办学水平进行专项督导评估。为做好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属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督导评估,尽快成立自查领导小组,抽调骨干力量对照《淄博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见:淄博教育信息网“教育督导”栏《 淄博市中等及以下各类教育办学水平评估实施方案》中的附件2)进行自查自评。在自查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务求自评结果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