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冀公治[2010]123号)
各设区市公安局、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河北省公安厅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河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省公安厅
二0一0年五月十四日
河北省公安厅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
为确保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进行,根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公安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公安厅决定于2010年5月17日至9月30日在全省部署开展户口整顿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户口整顿工作,全面调查核清户籍人口和实有人口底数,清理解决户籍和人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人口信息资料更加准确、翔实,户政管理规范更加完善、健全,为全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全省户口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厅成立全省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士良任组长,治安局局长刘广英任副组长,负责户口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治安局户政管理处,由户政管理处处长吕树林兼任主任,负责户口整顿工作的具体指导、协调和检查工作。
三、方法步骤
全省户口整顿工作从2010年5月17日开始至9月30结束,分成前期准备、入户访查、问题整改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5月17日至5月31日)。各市成立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厅和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逐级部署任务。落实户口整顿专项经费,印制有关表格和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发动。选调和培训户口整顿工作人员,以自然村(居)为基本单位,科学划分户口整顿区域。做好户籍资料的清理核对,利用人口信息系统打印辖区全部的户籍人口基本资料供入户访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