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淄教安字〔2010〕32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局属各学校:
近期,吉林、北京、上海等地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深刻。中央领导、国务院高度重视,近日下发紧急通知对做好冬季消防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没有发生火灾安全事故,但通过近期检查发现各学校幼儿园在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与维修、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消防应急预案和演练、消防通道畅通等方面还存在着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通知精神,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冬季消防工作,特发通知要求如下:
一、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冬季消防工作。要切实提高对做好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目前冬季来临,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增大,消防安全形势更加严峻,各学校要针对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组织好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各学校要针对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重点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消防设施设备维修配备是否及时和符合要求,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等线路、电器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要及时维护校园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善疏散标志,保证疏散通道畅通。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化学实验室等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的管理,加强对师生、员工的用电管理,严禁私拉电线,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等电器。有建筑工地的要进行重点监管,督促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施工现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三、各学校幼儿园要扎实开展冬季安全教育。各学校要结合冬季特点,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火灾防范措施,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特别要加强火灾自防自救互救能力的培养。各学校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工作,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园长)为主要责任人。校长(园长)要亲自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把任务分解到学校各部门、各班级和个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