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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的通知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加强行政监督(8分)。

  1.本年度未在系统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扣2分;执法案卷未体现行政裁量权并列明依据的,扣1分;案卷中行政处罚告知书未告知具体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的,扣1分(提供材料,抽查案卷);

  2.年内规范性文件目录未按要求报送市政府法制办的,扣1分;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规范率未达到100%、及时率未达到90%以上的,扣1分(由市政府法制办提供);

  3.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培训考核合格率未达到90%以上的,扣1分(由市政府法制办提供);

  4.行政复议工作的各项制度落实执行不到位的,扣1分(由市政府法制办提供)。

  二、社会综合评价(15分)

  (一)未按时、按要求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且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未达100%的,扣2分(由市政府督查室提供情况);

  (二)对市人代会、常委会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未认真落实的,扣1分;对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在视察调研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未认真办理的,扣1分(由市人大、市政协提供情况);

  (三)对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件,未按要求及时反馈办理结果的,扣2分(由市政府督查室提供情况);

  (四)对省长信箱和市长信箱来信,全年因逾期办理等原因被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批评的,扣2分,全年依法行政特邀监督员评定市长信箱来信办理抽查结果出"一般"等级的,扣1分(由市政府督查室提供情况);

  (五)全年收到乱收费和行政不作为投诉,且查证属实的,扣1分;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没有及时依法作出处理的,扣1分(由市监察部门提供情况);

  (六)对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未认真落实并反馈的,扣1分(由市法院提供);

  (七)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未认真整改的,扣1分(由市检察机关提供);

  (八)上年度被审计的部门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决定未认真执行的,扣1分(由市审计局提供);

  (九)按照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要求,信访工作机制还未建立健全的,扣1分(由市信访局提供情况)。

  三、加分情况(10分)

  (一)本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并按照要求认真执行的,加2分(考核时提供全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总数,抽查2件经法制机构审查的重大决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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