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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司法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关于推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工作的实施意见
纠纷事实及申请事项:
待申请
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
调解未达成协议,且距离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维持原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不超过十日的,可以请求公安交管部门调解。
申请人(签名)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
纠纷类别:
编号: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纠纷简要情况:
经调解,于
年
月
日达成如下协议:
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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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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