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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甘卫妇社函〔2010〕594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妇幼保健院: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提高全省妇幼卫生信息质量,了解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我省妇幼卫生信息资料的准确可靠,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和公众有效服务,省卫生厅决定于2010年11月14-30日对2010年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进行省级质量抽查。

  请各地按照“2010年甘肃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会议” 和“甘肃省2010年度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方案”(见附件)的要求,做好辖区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包括常规年报、三网监测、降消项目、艾滋病监测、口服叶酸项目)的收集、汇总、质控、上报,并积极配合省级质控小组做好抽查工作。

  具体检查时间及行程由质控小组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卫生厅妇社处 白育萍 电话:(0931)4818165

  省妇幼保健院  郭金仙 电话:13919000876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甘肃省2010年度妇幼卫生
信息质量控制方案

  根据省卫生厅“2010年甘肃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会议”的安排,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办公室将于2010年11月14日-30日组织人员对2010年全省妇幼卫生年报、“三网监测”、“降消”项目、艾滋病监测及口服叶酸项目等信息资料进行省级质量控制,并对各地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建设情况进行抽查。为确保质量控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全省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妇幼卫生信息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信息登记、统计、核查等管理工作,各市(州)要按照“2010年甘肃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会议”的要求,开展辖区内各类妇幼卫生信息的质量控制工作,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请各市(州)卫生局准备好质控所需材料,并积极配合省级质控人员做好省级抽查工作。因本年度省级质控时间提前,抽查市(州)的市级质控可与省级质控一并进行。省级质控内容如下:
  1、质控抽查点
  按照随机抽样质控原则,结合2010年各地妇幼卫生年报、“三网监测”、“降消”项目、艾滋病监测、口服叶酸项目信息资料的上报情况,抽取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和西固区)、定西市(陇西县)、白银市(靖远县)、酒泉市(金塔县)、张掖市(甘州区)、武威市(古浪县)和甘南州(夏河县)7个市州的9个县(区)为今年的省级质控抽查点;每县(区)抽取2-3个乡镇(街道),每乡镇(街道)抽取至少2-3个村(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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