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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重点检查纳入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的汽车制动液和铅酸蓄电池产品,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严格检查获证企业生产条件,要对辖区内汽车制动液和铅酸蓄电池所有获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一是检查企业关键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否到位,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知否完善。二查企业的生产场所、必备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是否符合生产许可证规定要求。三查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偷工减料违法行为。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目录及获证企业,由国家质检总局发证的,可登录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点击综合查询一站式服务菜单,再点击产品质量监督中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子菜单,即可查询得到相关信息。由省局发证的,可登录省局龙质网质量业务频道中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菜单查询获证企业。
  (三)重点检查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一查是否存在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违法行为。二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地理标志产品、或者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违法行为。三查是否存在在非原产地范围生产加工冒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其标志的违法行为。查询获得地理保护产品的目录,可登录国家地理标志网www.npgi.com.cn,点击总局公告按钮,按照地理标志名称进行查询。
  (四)加强执法检查,严查大案要案。一是重点查处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二是重点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三是重点查处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的违法行为。
  (五)推进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执法打假有效性。一是建立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二是坚持执法打假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加强部门、行业间的协调配合,与名优产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打假保名优”的协作机制。三是加强质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机制,细化质监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职责和程序。四是加强12365系统共建和应用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严格12365举报受理、处置和反馈程序。五是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质量诚信意识,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职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20日前)
  省局印发《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各市(地)及省垦区质监局要迅速行动、抓紧动员部署,制定本部门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提出重点活动、具体措施、主要检查整治地点与产品,并于11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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