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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政发〔2010〕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株洲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要求,突出综合配套改革,强化试验区意识、改革意识、示范意识,大胆先行先试,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全市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进程,为全省“两型”社会建设改革提供有益的经验。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株洲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08〕123号)及其附件《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年)》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发改经体〔2007〕3428号)要求,结合株洲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打造示范区,建设新株洲”的主题,按照发展超常推进、结构明显优化、体制富有活力、服务城乡均等、环境友好宜居的总体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全面推进各领域的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尽快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路子,实现科学跨越。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低碳发展、改革创新、科学跨越、市场主导、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城市定位城市定位为“以现代工业文明为特征的生态宜居城市”。其内涵包括:一是先进制造业基地,发挥工业基础较好、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的优势,以培育千亿产业集群为重点,大力发展交通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制药与健康食品产业等,建设成为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二是新能源装备和能源供应基地,依托技术优势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风电等装备制造和核电、新技术发电等产业,完善输变电设施,成为能源供应基地。三是现代物流中心,变交通、区位优势为流通优势,以工业物流和特色商贸物流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建设成为中南物流枢纽。四是文明宜居城市,大力治理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有效开展创建活动,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建设成为环境优良、生活舒适的生态宜居城市。
  (四)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按照“保二争一,科学跨越”(力保株洲的综合实力居全省第二,各项工作争创全省一流)的要求,大力推进建设和改革工作,到2020年,全市发展方式实现转变,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指标达到或争取超过国家要求,基本建成“两型”社会,为实现长株潭城市群的总体目标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并进一步发展成为全省新型工业化的一个主导区、新型城市化的一个示范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引领区,湖南率先实现中部崛起的重要一极,具有现代工业文明特征的生态宜居城市。
  2.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起步阶段(“十一五”的后3年,即2008-2010年)。到2010年底,人均GDP达到2.75万元,全市万元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7年分别降低19%、l0%、5%,城市化率达到53%,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降低20%。全市各项改革全面启动、推进,初步形成以“两型”产业为核心的新型产业体系,示范区(工业区)建设、循环经济发展、主要污染治理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符合“两型”社会要求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两型”社会建设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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