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建立健全党政统筹,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强化人口计生部门主要领导负责的内部协调机制,实施“一把手”工程,组织谋划、安排部署“一盘棋”工作,要统筹流动人口、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宣传教育、科学技术、信息化建设、计生协会等方面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强化基层基础。重点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健全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满足工作要求。要继续强化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流动人口聚居社区专(兼)职工作人员要按与流动人口不低于1:500的比例配备,其中流动人口较多的社区应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员。流动人口集聚百人以上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纳入当地计生协会组织。要充分利用开辟公益性岗位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基层服务管理力量。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现居住地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正常预算范围,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逐步达到户籍人口标准。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均等化服务及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完善省级网络平台,实现信息互通
规范运作流程。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录入、审核工作。通过建立健全例会、信息采集、信息录入、协查通报反馈、信息监控和信息保密等各项工作制度,落实管理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保障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的准确、鲜活,构建稳定、便捷的网络系统。
搭建协作平台。2010年5月份,我省全员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库与国家PADIS平台正式对接,环渤海区域省际间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检查、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等将实行网上通报与反馈,搭建起便捷高效的网络协作平台。市、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强化流动人口个案信息质量监管,乡、村两级对新增、变动、不完善的信息,要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从源头提高数据质量,为区域网络化协作提供坚实支撑。
强化业务培训。省级对市、县两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人员普遍进行管理业务及软件应用培训。市、县人口计生部门要在省级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多层次、多形式服务管理及软件应用培训,将人才培养与推进信息化结合起来,建立一支既懂服务管理又熟悉信息化工作的高素质专业队伍,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强化保障措施。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全方位地强化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保障。县、乡两级和流动人口较多的社区(村、居)要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配备专用计算机。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业务熟练,网络运转高效,交流渠道畅通,满足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的需要。
(三)加强省内重点区域工作指导,推进环渤海省际间区域协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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