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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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务公开(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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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20分)
| 制度建设
(3分)
| 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年报制度(1分)受理举报制度(1分),考核制度(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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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体建设
(3分)
| 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与部门建立和畅通链接(1分),政府公报(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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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1分)
| 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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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指南编制、公开内容
(8分)
| 编制了目录、内容完整、并在门户网站公开(1分),及时更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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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了指南、内容完整、在门户网站公开(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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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工作动态、法规文件、计划统计、财政信息、人事信息、新闻发布会等内容进行了及时公开(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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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人员、经费、依申请公开(4分)
| 有明确的机构、人员(0.5分),有专项经费(0.5分),有受理、答复机制(0.5分),门户网站有依申请公开系统(0.5分),有答复依申请公开的案例(1分),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接待窗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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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保障情况
(2分)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督机关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工作监督情况(1分)。对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调查处理情况,责任追究情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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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公开、规范自由裁量权(10分)
| 决策公开(4分)
| 建立决策公开制度(1分),决策公开2项以上(3分,公开1项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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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自由裁量权(6分)
| 建立了规范自由裁量权制度(1分),建立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3分)。上报市政府(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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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建设(10分)
| 成立机构(2.5分)
| 召开本单位党组(党委)会议或领导机构办公会议,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进行研究,并动员部署(1分);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0.5分);制定“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工作方案(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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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晰权力底数(1.5分)
| 深入调查研究,开展“权力搜索”,明晰本单位各内设科室及下属机构权力底数(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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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流程图,标识“风险点”(2分)
| 编制本单位权力运行流程图(1分);在权力运行流程图上,区分不同级别和类型,标识出权力“风险点”(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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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制度(2分)
| 制定本单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并汇编成册(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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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审查(1分)
| 对本单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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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布(1分)
| 按照政务公开规定,将相关权力在网上进行公布(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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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4分)
| 载体建设(1.5分)
| 建立行风热线或服务热线(0.5分),有电子显示屏、触摸屏(0.5分),建立了单位网站并及时更新(0.5分)
| 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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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1分)
| 建立咨询、公示、信息发布、投拆、反馈、处理等制度(0.5分),建立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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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1.5分)
| 公开收费项目、价格和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和时限(0.5分),公开岗位规范和纪律规定(0.5分),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渠道(0.5分)
| 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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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政务公开
(3分)
| 中心建设(1分)
| 中心建设达50%以上(0.5分),窗口设计合理规范(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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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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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1分)
| 按《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进行公开,保障市政府门户网站名乡古镇栏目内容(1分)
| 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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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1分)
| 制定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制度(0.5分),有代办员制度和体系(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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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建设(3分)
| 示范点多样(1.5分)
| 有区域示范点(0.5分),有部门示范点(0.5分),有公共企事业单位示范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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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0.5分)
| 建立本区域示范点建设制度(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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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监督(1分)
| 对示范点进行公开命名(0.5分),对示范点进行检查督促(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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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务服务(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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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或办事大厅建设和管理(30分)
| 制度建设(3分)
| 出台中心建设工作计划、目标(1分),建立系列“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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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建设(3分)
| 县级1000平米以上的办公场地(2分),有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咨询导办台(1分)
| 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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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驻到位(4分)
| 部门进中心达80%以上(2分),项目进中心达95%以上(2分)
| 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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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高效(7分)
| 即办件办结率达100%(1分),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实际承诺时间比法定时间提速30%以上(3分),对重点项目开展了“绿色通道”或“审批代办”或“联合审批”等措施,有案例可查(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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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完备(7分)
| 实施中心“一口收费”、“票款分离”,建立中心统一结算窗口(3分),政府采购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招投标中心等之一进驻中心(2分),与审批、办事有关的中介机构进驻中心(2分)
| 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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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2分)
| 建立内部管理制度、考核方式(1分),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检查、考核、通报、奖惩(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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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办理(4分)
| 初步建立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平台,行政许可在线办理(承诺件)达95%以上(3分),建立电子监控系统(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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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门户网站等电子政务建设情况(20分)
| 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类栏目保障(8分)
| 县市区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量;全年报送信息达到1000条(3分),未达1000条的以百分比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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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被采用量,全年采用800条以上(3分),未达800条的以百分比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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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栏目和专题内容保障情况(2分)。没有保障的全扣,更新不及时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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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网站互动类栏目保障(3分)
| 按要求及时回复市长信箱信件(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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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教育服务
(1分)
| 对幼儿园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救助与资助,以及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馆等服务的整合提供情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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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服务(1分)
| 对社会保险服务、社会福利服务、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服务的整合提供情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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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1分)
| 对职业技能、就业安置、自主创业、劳动权益等服务的整合提供情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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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1分)
| 对看病就医、医疗健康、医疗保障等服务的整合提供情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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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服务(1分)
| 对保障性住房申请、商品房买卖、商品房租赁、公积金等服务的整合提供情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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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服务(1分)
| 对公共交通、出行路况与交通设施、机动车驾驶等服务的整合提供情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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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办理服务
(1分)
| 对户籍身份、婚姻登记、计划生育、收养登记、社会保障,以及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行业从业相关证件办理服务的整合提供情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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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办服务
(1分)
| 对企业开办中的名称登记、入资、工商注册登记、刻制印章审批、消防证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申请、税务登记、统计登记、银行开户和划资等服务的整合提供情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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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定服务
(1分)
| 对教育、就业、食品卫生、交通运输、房地产以及其他机构从业资质认定服务的整合提供情况(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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