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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冀工信运行〔2010〕187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沧州市石油化工局,有关重点行业协会:

  为适应新形势下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业运行监测分析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全省运行监测分析工作质量和水平,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业运行监测体系和工作机制

  建立上下一致、密切配合、协调顺畅的工业运行监测体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一步加强对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工业运行监测工作的指导,定期向各设区市及重点行业协会发布全省月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重点行业协会定期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月度经济运行情况。

  二、建立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定期报送制度

  (一)报送内容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全市月度工业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所辖区域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企业总产值、利润、投入和出口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同比增幅,主要产品产量、库存情况以及原燃材料、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重点关注2009年应竣工未投产和今年拟竣工投产的省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以及促进竣工项目投产达效采取的措施),区域主导产业运行情况(各市具有支撑作用的主导产业生产效益情况,主要产品产量和价格情况),动态信息:专题调研报告以及市、县工业运行监测工作动态等。

  重点行业协会:月度行业运行分析报告,行业内重点企业运行情况,主要产品价格变动及生产情况,行业走势预计,其他工业运行综合分析、行业动态、专题调研报告等材料。

  (二)具体要求

  1. 报送时间:每月15日前报送上一月度工业生产分析报告、超10亿元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和区域主导产业运行情况;每月25日前报送月度工业效益分析报告。遇法定节假日上报时间顺延。其他动态信息不定期及时报送。

  2. 报送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材料和动态信息发送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运行监测协调局专用邮箱:yxj8715@126.com

  报送工作从5 月份开始。请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重点行业协会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业运行监测分析和信息报送工作,于5月15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邮箱地址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运行监测协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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