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鹤政办〔2010〕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鹤壁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10年是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承前启后、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改革,特制定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医改各项政策措施,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重点,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为全面完成三年既定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主要工作目标:
(1)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142000人(浚县31000人,淇县23000,淇滨区6000人,山城区25000人,鹤山区8000人,开发区10000人,市直39000人);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244000人(浚县33000人,淇县36523人,淇滨区40000人,山城区51408人,鹤山区24369人,市直中小学38000人,鹤壁职业技术学院12500人,鹤壁煤业技师学院3200人,鹤壁理工学校5000人)。进一步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在校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2)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3)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面,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2.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主要工作目标:
(1)提高筹资标准。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市、县区政府补助不低于30元,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