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0〕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统称“双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0〕8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握“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责任,强化安全监管、狠抓制度落实,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双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严格落实“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口,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和规章标准,严格执行尤其是煤矿、非煤矿山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业现场带班下井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安全生产工作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追究责任。
三、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辖区和行业实际,在“双节”期间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立即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狠抓治理。各地、各部门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问题较多、安全状况较差的部位和重点环节,重点开展检查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