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
(鲁政字〔2010〕27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农”工作的重要部署,促进全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水利保障,现就加强今冬明春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把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摆到重要位置
多年来,我省坚持利用冬春季节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广大农民得到了实惠,为全省粮食实现连续八年增产、农民持续增加收入、农村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但是,由于长期投入不足,不少地方农田灌排设施不配套、水利工程老化失修、农业用水效率不高等问题仍较普遍,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极端天气频发,我省不同程度地遭受洪涝灾害,暴露出我省水利基本设施应对能力不强,与中央提出的确保农业生产不滑坡、农民收入不徘徊、农村好形势不逆转的要求不相适应。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性,切实作为今冬明春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大工作力度,迅速掀起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热潮,为2011年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打下坚实基础,为“转方式,调结构”贡献力量。
二、全面完成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
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土资源保护能力,多渠道增加投入,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调动全社会治水改土积极性,为保障粮食安全、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有力支持。根据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计划完成投资146.4亿元,完成土石方7.6亿立方米,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243万亩,新增、改善除涝面积571万亩,新增高产稳产农田331万亩,增加蓄水能力2.7亿立方米。
(一)突出抓好防洪排涝工程建设。要以水毁工程修复、田间沟渠疏浚整治、雨洪水资源利用、回灌补源、小型水源等五类工程为重点,迅速展开水毁设施恢复重建工作。要在全面完成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同时,集中力量抓好病险水库、塘坝除险加固和中小河道综合治理,切实提高防洪抗旱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