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
(鲁政发〔2010〕10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转方式、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行政监管与促进发展、服务大局、维护权益、依法行政相统一,完善商标法律制度,积极服务市场主体,提高企业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商标在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增强综合竞争力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创新型山东提供有力支撑,努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在我省建立体系完善、运行顺畅的商标培育、管理、运用和保护工作机制,形成注册及时、使用规范、保护有力、服务到位的商标发展环境,打造一批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品牌,为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一)注册商标总量持续增长。到2015年,全省注册商标总量超过31万件(平均每年注册2万件以上)。
(二)商标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全省拥有中国驰名商标超过280件(平均每年增加15件),山东省著名商标达到3000件(平均每年增加200件)。
(三)商标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到2015年,传统优势行业形成驰名商标群、著名商标群。高新技术、金融、物流及文化等产业的商标注册率明显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的商标注册率达到80%以上,并培育和发展2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350件以上山东省著名商标。服务商标总量比2009年底增长20%以上,培育和发展5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150件以上山东省著名商标,不断提高全省服务商标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四)商标保护的法治环境不断完善。商标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商标案件当年结案率达到95%以上;商标投诉渠道畅通,商标投诉和举报的回复率达到100%;行政执法与刑事追究衔接顺畅,重大假冒侵权行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企业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商标保护机制初步建立;市场主体、社团组织和公民的商标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和企业自我保护相结合的商标保护体系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