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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地要通过媒体报道、公开咨询、警务宣传、入户讲解、网上答疑等多种途径,全面宣传人口普查户口整顿的重要意义,宣传户口登记管理法律政策规定,加深群众对户口政策的理解,争取群众对户口整顿工作的支持,全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的舆论氛围和工作格局。各地要通过召开居民代表、物业人员等广泛参与的发动会、培训会,为户口整顿打好群众基础;要通过在辖区内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要通过在社区设立宣传橱窗、黑板报;要通过在各个新村小区张贴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宣传公告;要通过逐门逐户发放宣传告知书(单)和宣传品,提高群众对人口普查户口整顿的知晓率,为户口整顿工作打好群众基础。在规定动作基础上,各地还可通过媒体报道、电视游动字幕、手机短信、网上宣传、设置宣传台、开展宣传日等措施,全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的舆论氛围和工作格局。普查人员要统一佩戴工作证件,上门核对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主动宣传告知,尽量做到少扰民,防止引起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三)加强协作配合。户口整顿工作政策性很强,涉及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各地公安机关要在当地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参与人口普查办公室工作的人口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卫生、教育、司法、财政、发展改革、宣传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遇到困难和问题,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并及时向当地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汇报,妥善加以解决。

  (四)强化规范办理。各地要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具体要求。对于实有人口结构复杂、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要加强重点指导,帮助分析查找原因,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督促工作质量和进度。要严格按照户口登记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户口申报、注销、项目变更更正,防止出现弄虚作假;对涉及两地、一时难以解决的户口问题,要统一集中登记,逐步解决。同时要把整改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通过解决具体户口问题,梳理查找本地户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不规范方面,并进行归类整理,坚持以改促建、内涵发展,建立健全户口管理长效机制,做到严密户口管理与主动规范服务有机统一。

  (五)强化信息应用。在加强部门协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人口数据统计,加强户口问题的梳理和整改,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对公民身份证的查验、比对、及时发现相关线索,为列管重点人口、抓获网上逃犯提供依据,有效服务现实斗争。要调整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办理权限,将户口补录、删除权限在派出所层面上关闭,防止出现违规操作,产生虚假户口;严禁从系统后台直接删除或录入户口信息。要加强公安人口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强化人口普查采集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录入,增加第二住址等登记项目,完善后台监管功能,加强信息上传维护,实现对户口迁移变动、项目变更更正的实时监管。要注意做好公安人口信息系统安全和公安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不得直接对外提供数据拷贝,不得随意开放数据接口。

  (六)强化考核验收。各地要切实加强户口整顿工作的情况报送,特别是动员组织、集中宣传、调查摸底、集中整顿、总结验收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要分别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送,重大部署和工作情况随时报告。市整顿办将对户口整顿工作按进度和质量进行全程考核,在整顿实施过程中,通过各地上报进度表,组织督导组进行指导、检查,定期通报各地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工作进度统一纳入绩效考评。户口整顿工作结束后,市办将采取自查、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认真组织考评、验收,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地区、单位和民警,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组织不得力、措施不落实、工作走过场的,不符合要求的坚决返工,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罚。户口整顿进展情况表和门牌清理整顿统计表(附件1),请各地公安机关每周一、周四向户政处报送至FTP://10.35.128.14/public/人口普查户口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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