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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3)入户调查工作中发现新居住的境外人员,必须核对证件,当场填写《实有境外人员信息核查(登记)表》的境外人员基本信息和偕行人员情况,查验临时住宿登记,如无有效临时住宿登记,当场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将"交本人联"交予境外人员。

  (4)各派出所的社区民警或指定专人,通过警务综合平台的境外人员管理系统,及时将《实有境外人员信息核查(登记)表》采集的信息录入。①及时录入新居住的境外人员核查信息;②对原有境外人员核查信息已经发生变动的要及时进行修改,确保居住情况信息的准确性。

  通过户口整顿,各派出所要全部完成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境外人员上门核查和警务信息平台中境外人员核查信息的录入工作,确保本辖区居住的常住境外人员登记率、核查率达到100%。

  (二)做好房屋登记、标注和门牌清理工作。

  社区民警通过实地勘测对辖区内所有建筑物进行登记核对,全面采集和标注辖区建筑物的相关信息,并有计划按步骤对辖区门牌号码进行清理整顿。

  1.门牌编号必须以市政府正式命名、更名的批复文件为依据,而未经市政府正式命名、更名的地名,公安机关一律不予编制。旧城改造和地名范围一时不明确的地区,待市政府正式命名后,再正式编号。

  2.对已编的门牌号码原则上不变动,个别确需增添门牌的,按以下要求编号:原来编排的号与号之间有空号的尽量使用空号;无空号的可编附号(即之号);在编号中不得由居民或单位随意要号、跳号。

  3.凡需编制门牌的,应由房屋所有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公安派出所应实地踏看及时审核、编号,并报由市公安局统一按照国标安排制作门牌。凡涉及使用门牌的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编制门牌、涂改、污损门牌,遮挡、覆盖、移动门牌,损坏门牌的其它行为。

  4.对一些没有正式编制门牌的临时性建筑,只要有人居住就应以村、街道或小区为单位编订该建筑物的临时门牌号,也可以用相近编号加支号并在附加地址中加以注明的方式编号。

  5.道路两侧房屋门牌编号,其顺序应按街巷走向,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左单右双延伸到底进行编排。道路一侧为河道,另一侧房屋门牌编号不分单双,按自然顺序编排。编号原则上以4米至5米编一个号,不准跳越或重叠。不编支号。建筑物宽度超过5米的,应留出备用门牌号。居民新村住宅区按楼幢排列规则编排楼幢号。新村中如有空旷区域可能扩建楼幢的,应预留楼幢号。农村地区房屋门牌编号,可依照自然地理环境,从自然村主要道路进口处按顺序编排。

  6.门牌严重锈蚀、损坏而字迹模糊不清的,应及时予以更换。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户口整顿工作是保证人口普查登记质量的重要环节,对加强和促进户籍登记和人口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迅速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对户口整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市、区要参照市人口普查户口整顿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由公安分管局长任组长,户政科长、人普办副主任任副组长的户口整顿领导小组,各市局、各分局的户政科长任户口整顿办公室主任。派出所层面上市局要求一把手所长总负责,分管副所长为户口整顿工作联络员。按照上级要求,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人口普查户口整顿领导小组,各社区(村)要抓紧成立人口普查小组,配合公安派出所做好户口整顿工作。户口整顿工作人员原则上按不低于500户一名工作人员的标准进行配置,各地要参照标准落实工作人员,并给予充分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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