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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环节

  户口整顿工作自2010年6月24日开始至9月10日结束,分为前期准备、入户核对、问题整改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6月24日至7月5日)。具体做好以下6项工作: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2.拟定本地区户口整顿工作方案、逐级动员部署。3.落实专项经费、选调和培训户口整顿工作人员。4.基层派出所应确定以社区(村)为基本单位,做好户口整顿区域的划分。核对清理门牌,全面掌握人口居住地的基本情况,绘制辖区平面图。5.做好户籍资料的清理。利用苏州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境外人员信息系统等,对信息数据项进行逻辑校验、查漏补缺,在此基础上,导出辖区全部实有人口基本资料,同时印制《苏州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入户调查核对表》(附件1.2),做好上门核查前的信息资料准备。6.做好户口整顿宣传发动工作。

  (二)入户核对阶段(7月6日至8月20日)。户口整顿工作人员携带实有人口资料和户口整顿入户调查表,逐户、逐人、逐项核对,重点查清登记常住人口中重户口、人户分离和户口待定人员,因参军、死亡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未登记的暂住人口和境外人员以及核对清理门楼牌,注意发现和登记项目差错。通过入户核对,全面掌握辖区常住人口、户口待定人员、暂住人口、境外人员以及辖区房屋建筑门牌号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三)问题整改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对入户核对阶段发现的常住人口出生不报、死亡不销、持证不落,以及采取非法手段办理虚假户口、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等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及时解决、纠正,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计算机储存的人口信息和居民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对错漏、缺损和不规范门牌楼,要按规定进行编制、清理和装订,达到门牌号码规范精准。在8月31日前,要力争全面完成问题整改,确需进一步调查的,也应在年底前完成整改。

  (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做好集中整改后的数据整理、汇总分析。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改进和完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功能,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采取自查自纠、交叉检查、上级抽查等方法,开展考核评估,逐级总结验收。2010年9月10日前,各地将户口整顿工作总结和户口整顿统计报表(附件1)报送市局户口整顿办(FTP://10.35.128.14/public/人口普查户口整顿文件夹);并同时将户口整顿统计报表和相关分类人口资料清单(附件3)报同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市局户口整顿办将全市户口整顿统计报表和全市分类人口资料清单报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五、工作措施

  (一)清理和掌握我市实有人口的真实情况。

  1.常住人口。

  (1)切实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

  ①通过核对户口登记项目,切实纠正户口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出生日期、姓名、性别、民族、家庭关系(称谓)、文化程度、相片、住址、联系电话等登记项目差错。

  ②对于公民申请变更姓名、性别以及更正出生日期、民族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后,严格按照程序逐级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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