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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府办〔2010〕19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制定的《苏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苏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苏州市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苏州市公安局决定于2010年6月24日至9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户口整顿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0号)和省公安厅《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在人口普查前全面开展户口整顿,是确保人口普查数据信息质量的基础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因此,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各项措施,通过核准人口登记信息、摸清实有人口底数,深入梳理解决户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准确翔实掌握我市实有人口的情况和数据资料,使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为全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提供科学准确的信息支持。

  二、组织领导

  苏州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苏州市公安局成立全市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户口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金锡奇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人普办副主任、公安局户政处处长黄清,市人普办副主任、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处处长平荣祺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后勤装备处、出入境管理处有关人员以及各市公安局、市区公安分局分管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户政处,简称"市局户口整顿办"),由黄清处长兼任户口整顿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户口整顿工作的日常事务和协调指导。

  三、目标任务

  根据我市实际,户口整顿任务目标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全面清理和掌握以居(村)委会为单位的我市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含寄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居住在我市的境外人员的真实情况,重点解决人户分离、信息不准等突出问题;二是做好行政区域的衔接工作。通过户口整顿,调整公安信息库中人口户籍地址与街道(镇)、居(村)行政或管辖区域不一致的问题,准确提供分居(村)委会人口信息资料。三是对辖区的各类房屋,包括违章建筑,进行信息采集和登记核对,同时对辖区街、路、巷、楼门牌进行清理整顿,着力解决全市门牌管理中的重、错、漏等问题,为下一步构建全市地理信息系统提供有效信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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