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数据上报。各部门按要求将行政权力清理结果通过权力清理辅助系统上报审核确认。
2.审核、确认阶段。
时间:2010年6月11日至7月31日。
(1)行政权力事项审核确认。对上报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再一次审核、确认,确保所有要素均符合要求。
(2)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审核确认。按要求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标准要求的导入行政权力库,作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力的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促进行政权力行使的程序化、规范化、透明化,有利于形成正确反映、妥善协调社会各方利益的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透明政府的具体要求,是加强政府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由单位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担本单位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请各部门在2010年5月6日前将有关领导、处室负责人及联络人员信息填写附件三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68615450,电子邮箱:suzhoufazhiban@163.com)。各地、各部门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配合做好权力梳理、流程图编制、数据报送、业务对接和工作指导等服务工作。
(三)加强监督,务求实效。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指导,对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要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将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建设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畴。
本实施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市、区参照本实施意见同步抓好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
附件:1.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样本(外部)(略)
2.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样本(内部)(略)
3.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机构人员名单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3:
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机构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