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苏府办〔2010〕13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0〕21号)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总体目标,创新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推进所有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目标任务
在已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按省要求编制市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建成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征收、行政给付以及其他所有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实现所有行政区域、所有行政机关及所有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全覆盖。
三、建设周期和计划安排
根据项目建设的工作目标任务,拟按以下两部分实施:
(一)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全覆盖建设。
1.部门清理阶段。
时间:2010年5月25日前。
(1)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机构改革后新组建部门、职能调整部门要对照自身职能和省考核要求逐条梳理核对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汇总成新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作为基础依据。
(2)格式文书模版梳理编制工作。按照行政权力网上运行需求,梳理各个环节的格式文书,编制标准的格式文书模版(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已建的除外)。
(3)按照省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新的规范,做好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编制工作。一是做好外部运行流程图的编制工作。对核准的行政权力逐项编制外部流程图(样本见附件一),进行流程优化再造,固化行政程序,明确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权利、投诉举报等内容,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流程图覆盖行政权力运行从申请或立案到办结的全过程,无增设相对人义务情况。二是做好内部运行流程图的编制工作。在行政权力外部运行流程图的基础上,将办理行政事项的法定环节和步骤细化到每个岗位(样本见附件二),实现办理程序自动流转。自建系统应按要求及时将内部流程图报送确认,并导入行政权力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