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派出指导检查组的通知
(2010年11月17日)
各高等学校党委、直属中专学校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根据《中共山西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晋学组发[2009]11号)和《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关于高等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高等学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时,向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36所学校派出指导检查组。
省高校工委指导检查组的职责是:了解掌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进展情况,向所去单位提出意见和工作建议;总结、推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经验,用典型指导工作;及时发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及时向省高校工委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并同各学校党委交换意见。
省高校工委指导检查组在省高校工委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省高校工委指导检查组要充分认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上来,增强做好指导检查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紧紧依靠各学校党委开展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掌握情况、发现典型,及时向省高校工委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各指导检查组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指导检查组全体成员要加强学习,勤奋工作,严于律已,团结协作。要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出贡献,圆满完成省高校工委交给的任务。
各学校党委要按照省委的要求和省高校工委的统一部署,积极支持指导检查组的工作,为指导检查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目标要求的实现。
指导检查组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 长:申建设 山西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和平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党总支书记
成 员:赵 宇 太原科技大学学生处副处长
郝大伟 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团委副书记
指导检查学校:太原理工大学
中北大学
长治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