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纪委驻省安全监管局纪律检查组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治理“节日病”专项检查的通知
(豫安监管纪检[2010]238号)
机关各处室、执法监察总队,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廉洁自律办公室《关于重申中秋、国庆期间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豫廉办[2010]2号)要求,进一步严格廉洁各项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经研究并报局党组同意,中秋、国庆期间在全局集中开展以治理“节日病”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0年9月20日- 10月9日
二、检查内容
1、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
2、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接受下属单位邀请参与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
3、用公款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等问题;
4、利用职权影响,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等问题;
5、单位之间用公款互相走访、相互宴请问题;
6、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特别是以赌博形式收受财物问题;
7、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滥发各种实物、津贴补贴、资金等钱物问题;
8、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检查方法
采取先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后局检查组督查或暗访的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对治理“节日病”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好自查。各单位开展自查的情况请于10月9日报局监察室。
2、设立举报电话。局监督举报电话:65866809(工作时间),65865839(节假日期间)。对群众的举报做到接报必查,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认真填写《治理“节日病”情况统计表》,与自查情况一并报局监察室。
中共河南省纪委驻省安全监管局纪律检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