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豫安监管规划〔2010〕243号)
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豫企业和省属企业,省级行业协会、学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文件转发,并对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工作管理规则》(安监总科技〔2007〕221号)和我省《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规划〔2010〕221号)文件要求,拟申报国家安监总局第五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评奖的单位应首先参加河南省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评奖活动,由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将获得省奖项的科技成果向国家安监总局推荐申报评奖。
二、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本辖区、本系统和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域科技成果的申报推荐工作。各申报推荐单位请按照《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有关要求填报申请省级安全科技成果申请资料,并审查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和完整性,确保推荐材料的质量。
三、各申报推荐材料于2010年10月20日前将《推荐书》、技术证明、应用证明等有关资料一式3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河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