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2010年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府〔2010〕5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2010年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苏州市2010年改革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改革工作要以"三区三城"建设为目标,以全面完成"十一五"改革任务为抓手,以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以改革促发展、保稳定,为推动转型升级、发展创新型经济提供良好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苏发〔2009〕56号)要求,完成政府部门"三定"方案,进一步理顺职能关系,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行政运行机制。(由市编委办牵头)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实施情况后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牵头)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市发改委牵头)。加快建立"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机制,推进部门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大力推行网上审批,进一步改善审批方式。继续加强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委办、发改委、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四)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制监督系统,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实现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有效控制。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加大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学习培训和在线考试方式方法。(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