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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指导我市外向型企业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指导我市外向型企业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工作的通知
(大工商[2010]9号)


各分局,市(县)局:

  为落实我市经济发展战略要求,支持和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争创国际知名品牌,增强品牌竞争力和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根据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指导我市外向型企业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商标国际注册是外向型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通行证,是企业争创国际知名品牌的基础条件,是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重要措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支持企业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上,在促进企业商标国际注册中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局商标广告处牵头组织实施。各分局、市(县)局要相应制定工作规划和方案、确定辖区重点服务对象、指定专人跟踪指导、协调纵横关系,协助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和商标专用权的境外保护,形成重点培育、梯次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指导企业正确开展商标国际注册

  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一是选择马德里代理组织代理注册;二是企业开展逐一国家注册。要根据企业商品出口规划和潜在的国际市场需求,全面分析和指导企业自主选择商标国际注册途径和注册数量及方式,并通过市局商标事务所的代理,使企业作到注册保护范围足够但不滥加注册,既节省商标资源和企业资金,又有利于企业发展和品牌推广。

  三、推动企业逐步使用自主商标

  企业在商品或服务中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注册的标志相一致是商标法和有关国际公约、协定的规定要求。当前,一是密切协调外经、外贸等部门,掌握本辖区内外向型企业的基本情况,有的放矢开展指导工作。二是要围绕企业的质量体系、诚信体系、自主创新、文化内涵等方面,帮助企业分析使用“多品一标”、“一品一标”和“一品多标”的利弊,重点指导企业整合商标的规范使用,增强商标的可识别性和显著性,规避商标使用中的法律风险,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品牌在国际市场的声望,确立自主品牌的国际地位。三是引导企业逐步改变在国际贸易、国际合作中不注意使用自主商标,满足于“贴牌”加工、赚取低廉劳务费的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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