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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苏州市十大民生工程2010年工作任务的通知

  苏州工商局

4

(1)完善农民增收致富的政策框架,重点出台鼓励农村居民转变城镇居民、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等相关政策
  (2)深化“三大合作”改革,做大100家规模型社区股份合作社(包括富民股份合作社),做强100家规模型土地股份合作社,做优100家规模型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力争农民财产性收入比重提高到36%,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10%

市委农办

5

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完善惠民价格举措,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

市物价局

保障工程

6

(1)稳步提高保障水平,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标准;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2)推进全市各统筹区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保障项目、待遇标准、医疗救助和管理制度的“五统一”,年底前统一保障项目和支付标准

市人社局

7

提升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人均筹资标准达到400元

市卫生局

8

组织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女参保人员开展妇女病免费普查(两年一个周期)

市人社局

9

(1)建立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制度
  (2)启动并实施工伤康复试点工作,健全工伤事故的联合调解机制

市人社局

安居工程

10

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加快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的住房困难,落实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和供给政策,满足居民多层次的住房需求

市住建局

11

(1)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加快建设进度,全市组织供应廉租住房1280套、经济适用住房5100套,其中城区组织供应廉租住房400套、经济适用住房2920套,基本解决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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