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中秋国庆期间药品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川食药监市〔2010〕72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0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药品市场安全监管工作,保证两节期间药品市场稳定有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药品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中秋、国庆是人民群众返家、出行旅游的高峰期。各级药监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前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充分认识加强中秋、国庆期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完善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大节日期间药品市场整治力度
各级药监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节日期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实施,要紧紧抓住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对药品市场的整治力度。一是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管。要结合辖区实际,突出对中心城区、商业街区、旅游景点等区域和车站、宾馆等公共场所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地域涉药单位的监管,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使用药品的行为。二是要加强对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各级药监部门要密切关注和收集各种药品尤其是被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质量信息,将储存条件要求高、使用风险大的疫苗、注射剂、生物制品、中药饮片等作为监管的重点,严查其购进渠道、合法票据与储存条件,有效防范各类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要加强对违规销售和使用药品行为的查处力度。要严厉打击挂靠经营、出租出借柜台、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整治虚假药品广告,加强监督抽验,确保节日期间药品安全。
三、加强应急管理,严格遵守节日值班工作制度
各级药监部门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和人员,落实责任和要求,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各类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置,严格执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相关动态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