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单位、具体督办的省辖市和分包督办部门应妥善保存隐患整改、督办、验收等相关资料,形成工作档案并妥善存档。
四、各地要高度重视省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的验收工作,加强领导、科学安排,争取在12月上旬完成验收核查和上报工作,省安委办对各地复查验收工作进展情况将进行抽查和通报。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省安委办联系,联系电话:0371--65866892
附件:2010年省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查验销案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2010年省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查验销案表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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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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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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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督办省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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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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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主要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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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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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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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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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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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验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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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检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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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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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政府安委办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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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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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督办的省直有关部门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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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安委办备案销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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