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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省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查验和核销工作的通知


  三、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单位、具体督办的省辖市和分包督办部门应妥善保存隐患整改、督办、验收等相关资料,形成工作档案并妥善存档。

  四、各地要高度重视省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的验收工作,加强领导、科学安排,争取在12月上旬完成验收核查和上报工作,省安委办对各地复查验收工作进展情况将进行抽查和通报。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省安委办联系,联系电话:0371--65866892

  附件:2010年省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查验销案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2010年省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查验销案表

企业名称

(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具体督办省辖市

(盖章)

要求完成

时  间

 

隐患主要

内容

 

 

整改措施

 

 

资金投入

 

整改情况

 

 

整改完成时间

 

申请验收时间

 

主管部门检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辖市政府安委办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分包督办的省直有关部门的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政府安委办备案销号情况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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