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贯彻会议的通知
各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央驻豫和省管企业:
为认真学习贯彻《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范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推进安全发展,决定召开《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省辖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法规科长;中央驻豫和省管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同志。
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邀请本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二、会议内容
(一)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讲解《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二)安排部署《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
三、会议时间
2010年10月13日上午9:00开始,会期半天。
四、会议地点
河南省人民会堂101厅。
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回执于10月11日16:00前传真至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请各参会人员提前十分钟入场。
联系人:王 宁
电话:0371-65866810(传真) 13838098791
附件:会议回执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九日
附件:
会议回执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