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2010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顿重点食品安全性评价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食安委办〔2010〕32号)
各市(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09〕28号)的工作部署,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省食品安全整顿重点食品安全性评价检测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09-2010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顿重点食品安全性评价检测工作方案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2009-2010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顿
重点食品安全性评价检测工作方案
一、评价检测目的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09〕28号)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0〕20号)等文件的部署,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将于年底来我省检查,省政府也将对全省两年来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督查市州。因此,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对重点食品安全性评价检测,了解各市州两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的情况,为年底迎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评估考核工作打好基础。
二、评价检测品种
选择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消费量大,容易出现问题,属于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点的品种:大米、蔬菜、鱼、鲜猪肉、泡菜、白酒。
三、样品采集和检验
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负责样品检测工作,并在市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的协助下完成当地样品采集工作,按照相关标准封样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