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以上各明细项目请分项列出具体明细情况,此表格空间不够可另附页。
附件5:
项目预算评审资料清单
一、涉及工程改造费用的项目
(一)对于未实施项目需提供下列资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实施方案;
3、申报200万元(含)以上及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需附项目可行性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
4、原建筑物竣工图和拟改造工程设计图纸或示意图(标注尺寸);
5、按照现行适用定额及相关规定编制的预(概)算 (纸质和电子版各一套);
6、涉及房屋整体加固和危房改造、增加建筑物重量的改造项目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鉴定报告和改造安全设计鉴定报告,涉及电力改造(增容)项目需提供电力部门批准的实施方案或电力部门认可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涉及消防、电气排险改造项目需提供消防或安监部门出具的整改通知书。
(二)对于已实施项目,还需进一步提供下列资料
1、施工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施(竣)工图纸、招标图纸、变更洽商、甲乙双方认价资料、结算书(纸质和电子版各一套)、竣工验收文件、索赔资料及签认单、调整材料差价的证明材料等;
2、如项目进行了招投标需提供招投标相关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评标报告等),如实施监理需提供监理单位项目投资控制报告及相关文件。
3、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或专项预算批复文件。
4、涉及其他费用的,如设计费、监理费、招标代理费等提供相关合同。
5、相关财务支出凭证、报表等。
二、涉及环境综合治理费用的项目
(一)未实施项目需提供下列资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立项及环境整治计划任务书书等相关项目批复文件;
3、产权及特困、破产企业确认书(外立面整治项目和老旧小区整治项目提供);
4、项目实施方案;
5、施工图及工程设计文件及预算 (预算书纸质和电子版各一套);
6、涉及拆迁内容,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拆迁协议书;
(2)拆迁补偿方案及预算;
(3)拆迁入户调查表;
(4)委托评估协议;
(5)拆迁公告、致居民一封信;
(6)拆迁补偿评估报告;
(7)与个人、单位拆迁补偿协议;
(8)与拆迁相关费用的计费标准及预算资料;
(9)涉及拆改及恢复工程的,提供图纸、方案、预算书。
(二)已实施项目,还需进一步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结算书招标图纸、施工图、竣工图纸、与工程结算书对应工程内容的工程量确认书;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过程质量验收文件;
3、项目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4、工程设计变更文件、工程洽商文件、隐蔽工程记录、会议纪要;
5、实施前后实物照片;
6、预算资金批复文件;
7、工程、设备、材料招投标资料;
8、施工合同、采购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
9、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价格申报依据;
10、财务账表及凭证。
11、其他相关资料。
三、涉及信息化运维费用的项目
(一)项目申报书;
(二)信息化资产清单,如若有设备增加运维费,需提供该部分设备的采购合同(查质保);
(三)信息化资产运行维护支出明细资料;
(四)外购技术服务相关报价、合同、协议及费用明细资料;
(五)外购技术支持人员服务相关报价、合同、协议及明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