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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门楼牌号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建立部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地址管理长效协同机制。建立相关部门长效协同机制,并以此为基础,采取社会化管理的方法,改变目前部门分散管理的现状,并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本市地址数据库,统一实现地址信息的动态排查和更新维护;建立健全地址管理的部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确保本市地址信息统一、完整、准确和鲜活。

  二、组织领导

  市成立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等部门参加的市门楼牌号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解决门楼牌号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和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全市门楼牌号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1.宣传发动。门楼牌号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许多部门的工作。要采取多种宣传途径和方式,深入宣传,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为门楼牌号清理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的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挑选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骨干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3.逐级进行动员和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门楼牌号管理的相关法律和知识,明确工作任务,掌握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

  (二)具体实施阶段(10月16日--12月5日)。

  市公安局对全市的所有地址信息进行全面采集、核对,对不具备条件设置正式地址的地方,与市民政局协商后,设置临时地址,并录入“两个实有”管理信息系统。组织派出所社区民警及社区干部,对本辖区门楼牌编制、安装现状进行一次彻底的调查登记,切实搞清辖区内门楼牌的编制、安装、使用现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台账齐全,并对摸排出的问题,逐一会同相关单位解决。尽快与房产管理部门共同解决户籍管理系统与房屋管理系统门楼牌号不一致问题,督促开发建设单位使用民政部门核定的规范名称,并按国家统一标准(GB 17733-2008《地名标志》)制作、安装门楼牌。

  市民政局对全市现有街路巷、住宅小区、大型建筑物等地名进行全面梳理,规范统一全市地名命名,解决一地多名、重名、无名等问题。做好新建地区的系列命名和地名规划工作。与市相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部分道路起止点的确定问题。会同市公安部门认真指导开发建设单位按国家标准统一制作、安装门楼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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