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需要。
五、选聘程序
村农技员实行定向报名、定向录用。具体操作程序:
(一)报名(2010年11月下旬)。符合选聘对象和条件的回乡青年自愿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马鞍山市选聘村农技员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所在行政村和乡镇政府推荐意见材料。县区负责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
(二)考试(2010年12月中旬)。由市农委牵头,会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与村农技员职业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以及基本的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马鞍山农业信息网上公布。
(三)面试(2010年12月下旬)。县区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专家组成面试测试组,对面试人选进行包括运用专业技能、相关政策法规处理实际问题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测试。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在马鞍山农业信息网上公布。
(四)考察(2011年1月上旬)。县区对考察人选进行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察。
(五)录用(2011年1月中旬)。县区综合考虑选聘人员来源地及选聘村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研究提出拟录用人选名单,并在马鞍山农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由于考察、公示等原因出现选聘计划缺额的,按考试成绩进行递补。
六、选聘后管理
(一)村农技员的主要职责。村农技员在聘用期间,专门从事农技推广工作,不得兼任和抽调与农技推广工作无关的其他行政工作。其主要职责:在各级农业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本村主导产业的特点,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等,按时完成上级农业部门安排的各项农业技术业务工作。
(二)村农技员培训。为提高村农技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市农委负责统一组织初任村农技员进行岗前集中脱产培训学习,聘请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教授、学者和我市农业首席专家授课,主要学习专业知识、基础理论、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技能。聘用期间,每年视情安排一定时间的在岗定期轮训和专题培训。鼓励村农技员参加农业院校函授等各类成人继续教育学习,不断充实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