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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选聘村农技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选聘村农技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政办〔2010〕84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选聘村农技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关于选聘村农技员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基层农技推广网络,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根据《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若干政策》(马发〔2009〕11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选聘农技员到重点农业村、特色村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为总体要求,以创新农技推广机制、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为基本目标,以建立村级农技推广网络、提升农技推广队伍素质、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为根本任务,通过选聘村农技员,达到服务千家万户、发展本村主导产业的目的,为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科技支撑。

  二、选聘原则和方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选聘对象和数量

  按照“一村一名农技员”的要求,全市首批确定50个重点农业村、特色村,计划选聘50名。其中当涂县40名、花山区3名、雨山区7名。50个首批选聘村由县区确定。在未来5年城镇、开发区建设规划区域内的行政村,不列为首批选聘村。

  四、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热爱农业事业,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农业院校(含农广校、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等)涉农专业毕业生、种养能手优先选聘,户口原则上在选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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