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0〕2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今年6月,四川省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唯一的首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省,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旅游标准示范省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0〕164号)精神,加快创建我市旅游行业品牌,增强全市旅游产业竞争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稳步推进全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省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0〕1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目标,以“完善制度、强化支撑、突出重点、形成亮点、纵向协调、横向联合”为思路,紧紧抓住全省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的契机,充分发挥旅游标准化手段的关键性基础作用,进一步提高旅游产品质量,培育旅游产业品牌,加快推进旅游线路统筹,提升旅游服务水平,转变旅游产业发展方式,提升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全市旅游业“三年提升计划”夯实基础,为加快建设川黔渝结合部旅游组织中心作出贡献。
二、工作任务
到2012年,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多元参与”的工作机制;在省级旅游标准化试点体系基础上,培育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4个;编制企业标准4部;逐步培养一支旅游标准化人才队伍,试点期间开展培训2400人次;逐步形成较完善的标准化旅游产品体系,新增5家A级旅游景区、6家星级旅游饭店、1家绿色旅游饭店、4家等级旅行社、1家专业旅游汽车运输公司、10家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15家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2个乡村旅游示范乡(镇)、7个乡村旅游示范村。
三、试点内容及工作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0年10月。拟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机构,召开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会议,传达省旅游局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主要精神,部署全市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