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马政秘〔2010〕85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在第三次文物普查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方式,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一、古遗址
1.神堆遗址:位于花山区霍里镇凤山村凤台村民组,张家山南约300米。时代为商周。保护范围:本体外10米,建设控制地带:本体外20米。
2.超山遗址:位于雨山区银塘镇超山村印家自然村东100米。时代为商周。保护范围:本体外10米,建设控制地带:本体外20米。
3.申东遗址:位于雨山区银塘镇前进村小安村民组,虬塘村北约300米。时代为商周。保护范围:本体外10米,建设控制地带:本体外20米。
4.曹山遗址:位于雨山区银塘镇卸巷村杨家自然村南侧约100米。时代为商周。保护范围:本体外10米,建设控制地带:本体外20米。
5.坨塘遗址:位于当涂县姑孰镇五星行政村坨塘自然村东南约10米。时代为商周。保护范围:本体外10米,建设控制地带:本体外20米。
6.孙堡村遗址:位于当涂县博望镇联村行政村孙堡自然村六友路南。时代为商周。保护范围:本体外10米,建设控制地带:本体外20米。
7.登庄遗址:位于当涂县丹阳镇近城行政村登庄自然村西北三甲自然村南。时代为商周。保护范围:本体外10米,建设控制地带:本体外20米。
8.陈墩遗址:位于当涂县姑孰镇灵墟行政村陈东自然村所在土墩。时代为商周。保护范围:本体外10米,建设控制地带:本体外2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