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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甬政发〔2010〕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鼓励和促进我市总部经济发展,加快形成总部经济的规模效应,引导区域合作发展,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资源配置能力,提升城市服务能级,进一步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功能,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意义

  (一)发展总部经济是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发展总部经济是应对当前我市产业梯度转移的有效之举。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我市的经济规模迅速扩大,产业层次不断提高,结构不断优化,但伴随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发展的各种要素将在区域和全球范围内重新配置,经济发展的梯度推进格局日趋明显。据初步统计,到去年底我市已有1万多家企业在市外设立产业基地(营销网络),投资资金约1200亿元,可以预计,随着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商务成本快速提升和中西部地区大开发国家战略的实施,这一趋势将进一步加快。如果我市应对不当,不及时促进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不及时培育和发展总部经济,将使我市产业结构面临“空心化”的严重威胁。所以,必须从战略高度认识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性。

  (二)发展总部经济是再创工业经济新优势的自身需要。宁波工业经济以超万亿元的总量规模跻身于全国工业大市之列,就目前我市的制造业总体发展水平而言,量大面广的工业企业还处于“微笑曲线”的低端,价值链低端环节过于庞大,对资源环境依赖性过强,而处于“微笑曲线”两端的研发、设计、品牌、标准乃至分拨营销等环节十分薄弱,严重制约了整体工业价值链的提升。随着以客户为中心的时代来临和产业分工的高度专业化,挖掘产品制造过程的附加价值难度越来越大,研发、采购、存储、物流、营销、金融和技术已经成为产品价值的重要来源,围绕制造业生产链的各个节点环节而形成的生产性服务业,从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总部经济形态成为制造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和途径。因此,要充分发挥港口资源、进出口贸易、营销物流、电子商务、市场开放等优势,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促使“宁波制造”向“宁波创造”转变,从“生产车间”向“总部基地”转变,从“贴牌路线”向“品牌路线”转变,从“大工业”向“强工业”转变,从而牢牢把握经济发展的主动权,再创工业经济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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