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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意见的意见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意见的意见
(泸市府办发〔2010〕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10〕77号)精神,进一步发挥我市蔬菜生产优势,推进我市蔬菜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升产业水平,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确保蔬菜产品市场供应和保持价格基本稳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集成技术、整合项目、增加投入、连片推进,加强蔬菜产业基地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发展商品化处理和精深加工,完善市场流通设施。以科技为支撑,创新发展机制,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监控全程化、运作企业化、营销品牌化”。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提高蔬菜产量、质量和安全水平,推动蔬菜产业升级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确保以蔬菜为主的菜蓝子产品的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

  二、工作目标

  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围绕《泸州市蔬菜基地建设规划》和《泸州市蔬菜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按照城市规划和发展规模,确保蔬菜供给和农民增收。

  到2015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100万亩(含复种面积),产量200万吨,产值30亿元。全面实行市场准入制,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9%,自给率达80%,50%产品外销。建设蔬菜精深加工、商品化处理、电子交易平台、冷藏设施等,保障市场有效供给。

  到2020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130万亩(含复种面积),产量280万吨,产值50亿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1.优化蔬菜生产布局。结合泸州城市发展“双百”规划,调整生产布局,做好蔬菜基地规划、环境保护工作。全市按照城市人口人均4厘地标准划定常年菜地,实行最低保有量制度和更为严格的占补平衡及补偿机制。各区县也要按此标准划定常年基本菜地。鼓励在我市蔬菜产业优势规划区建立生产基地,确保稳定供应渠道,保障我市蔬菜周年供应及外销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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