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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工作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工作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黑建函[2010]245号)


各市(地)建设局(委)、城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治理城市“脏、乱、差”的指示精神,扎实有效地推进全省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厅决定对全省各市、县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工作进行阶段性的绩效考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内容、标准、办法、按《黑龙江省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工作绩效考评办法》(黑建城[2010]127号)和《黑龙江省裸土地面硬化工作绩效考评实施细则》执行。考评时间从11月3日至11月13日。具体日程安排由各组制定。
  二、考评分组
  省考评组共分为两个组
  第一组 组 长 张敬伟 城建处副处长
  副组长 李志权 “三优”办副处长
  成 员 安小雷 省安全总站工程师
  考评市(地):大兴安岭、大庆、齐齐哈尔、黑河、牡丹江、绥化、哈尔滨。
  第二组 组长 王首良 住建厅副总工程师、“三优”负责人
  成员 张晓飞 省安全总站高级工程师
  屈世明 “三优”办高级建筑经济师
  考评市(地):伊春、鹤岗、七台河、佳木斯、双鸭山、鸡西。
  三、工作要求
  1、考评纪律。 各市县要正确对待城市裸土地面硬化绩效考评工作,在地方组织自评和总评工作中,要实事求是,认真准备评审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2、考评程序。考评组要对照考评标准,对受检市县裸土地面工作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价,认真填写《黑龙江省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工作绩效考评标准表》,表格一经填写,不得涂改,并由考评组和被考评市县的负责人同时签字,交厅监察室工作人员封存和备案。
  3、集体考评。评审组对每个考评子项的完成情况要认真考量,当发生争议时,由考评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4、反馈意见。考评结束后对市县裸土地面硬化工作绩效考评的评价,向市(地)县反馈。
  5、轻车简从。考评工作要轻车简从,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廉洁高效。
  6、考评报告。考评结束后,各考评组要形成书面绩效考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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