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内卫疾字〔2010〕950号)
各盟市卫生局,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0年12月1日是第23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宣传主题仍然是“遏制艾滋,履行承诺”,副标题是“权益,责任,落实”。为进一步落实《
艾滋病防治条例》,做好宣传工作,促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全面实现艾滋病预防、治疗、关怀和支持服务普遍可及的目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防治工作,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消除歧视,我办决定围绕宣传主题,在12月1日前后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继续大力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倡导以人为本、科学防治,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导表率,消除社会歧视
今年9月22日,温家宝总理出席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与艾滋病讨论会,总理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号召全世界人们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奉献爱心,向国际社会表明了中国防治艾滋病的决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要组织本地、本系统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温家宝总理讲话精神,在今年世界艾滋病日到来之际,深入艾滋病防治工作第一线,听取艾滋病防治工作汇报,到社区看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属,了解和帮助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感染者、病人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减少社会歧视;要鼓励和表彰当地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推动各项艾滋病防治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普及防治知识
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重点推动预防艾滋病公益广告、专题片等在主要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播出。在宣传内容上,要突出反歧视宣传,号召全社会关爱受艾滋病影响人群;在宣传对象上,要在大众宣传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人群;在宣传地域上,要重点加强边远、贫困地区的宣传教育。同时加大性病和丙肝防治知识宣传,将性病、丙肝防治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紧密结合,让广大群众了解艾滋病、性病和丙肝防治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艾滋病、性病和丙肝的传播。